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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湘潭市委第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时间:2022-06-21

十三届湘潭市委第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湘潭市级领导参加巡察反馈 全面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湘潭在线6月21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谢雨芬 通讯员 李丹)近日,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湘潭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8个被巡察单位进行现场反馈,传达市委书记刘志仁在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领导李激扬、吴志雄、刘俊、傅军、周艳希、杨晓军、陈爱民分别参加有关单位巡察反馈会,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抓好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

十三届湘潭市委第二轮巡察于2022年3月启动,对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等8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根据省委印发的《党委(党组)履行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分管市领导分别出席巡察意见反馈会议,切实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责任。

反馈会指出,本轮巡察发现,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有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主责主业有差距;有的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少数单位“四风”存在反弹回潮;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仍有差距,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单位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力;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反馈会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整改要求和市委书记刘志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把巡察作为机遇,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把责任作为使命,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把整改作为契机,全面提升政治机关建设水平。

反馈强调,要按照“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的要求,强化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协助党组织抓好整改。市委巡察机构要及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评估和监督检查,合力推动整改落细落实。各被巡察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倒排进度,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抓好巡察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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