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湘潭机构编制系统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具体工作相结合,聚焦改革大业,坚守为民服务,强化法治思维,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学思践悟守初心,踔厉奋发新征程。
一、聚焦改革,优化职能,突出机构编制政治属性
一是对标对表推进改革。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和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按中央、省、市、县的层级对标对表,按时间依顺序推进机构改革,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湘潭实际,我市也将根据工作部署启动相应改革,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
二是主动创新优化职责。结合“厘清职责边界、解决群众难题”专项工作,积极理顺不同单位、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确保边界清、职责明;结合机构改革,积极调整优化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原则,坚决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优化职责体系、组织结构和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湘潭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机构编制支撑作用。
二、聚焦三民,服务民生,彰显机构编制保障作用
一是在机构编制事项制定时要倾听民声。利用《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周转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为市教育局周转22名、湘潭县周转40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切实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二是在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时要顺应民意。印发《关于对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管理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通知》,对湘潭市公立医院人事编制管理进行制度层面的调整和修正,保障了600多名备案制人员的切身利益,切实解决备案制人员的“后顾之忧”。
三是在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时要关注民生。要把着力点聚焦在改善民生,提高老百姓幸福感和获得感上,科学合理配置政府资源,注重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基层一线倾斜。将220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34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分配到县市区级。
三、聚焦法治,依法行政,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水平的关键。市委编办坚持“立矩、宣传、落实、创新”法治化建设八字方针,筑牢制度根基,营造良好环境,提升工作水平,拓宽发展路径,运用法治手段谋划和推动工作,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全员强化学习。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坚持“学习第一议题”,对涉及机构编制法规体系建设的内容,重点安排专题研讨。
二是突出前置审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研究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机构编制合规性审查程序,变事后监督为事前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机构编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围绕党政机构改革和回头看、园区行政体制改革、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清理整治等各阶段重点任务,压实压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保障上级精神落实落地。(市委编办沈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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