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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时间:2024-04-02

湘潭在线4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廖艳霞 通讯员 许丹)环境有价,损害担责。4月1日,湘潭市举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新闻通气会,通报近年来湘潭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情况,并就工作新举措、新成效及工作打算等作说明。

截至2023年底,湘潭市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75起,办结160起,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金额约2084万元,做到“应提尽提”“应赔尽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获全省先进。2024年至今,湘潭市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5起,磋商结案4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持续有力推进。

湘潭市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列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指挥调度,分管副市长每季推进、书记市长半年度讲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同部署同安排。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利用与公检法成立联络室建立的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持续强化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等部门的联动,组织公检法、税务、社会公益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同时,市直六大部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住建、林业)及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区域内统筹协调,形成市直六大部门互相联动、县(市)区政府以环委会为抓手的良好工作格局。

对于损害小、赔偿额度不大的案件,具体承办部门采取简易模式对损害结果进行综合认定,采用劳务代偿、异地修复(植树、植草皮)、增殖放流、开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宣传橱窗、印制宣传册等替代性修复模式,落实赔偿义务人治理修复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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