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引才实效的有关补充规定
为推动莲城人才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落地,激发引才活力,提升政策实效,特在现有人才政策基础上提出如下补充规定:
1.提升重点企业用人评价权。对上年度实缴税收超过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税收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人才自主评价权。对于企业新引进的人才,企业可推荐不超过5名的D类人才,不超过10名急需紧缺人才,直接由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和备案制认定。
2.定向降低企业D类人才认定标准。对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经审核后可以直接认定为我市D类高层次人才。
3.新增对D类人才的奖励。对新引进到企业和市属科研院所全职工作认定的D类人才参照急需紧缺人才标准给予奖励。
4.支持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和发展。对于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产业类领军人才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领军团队,除享受现有人才政策外,可以申请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给予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特殊支持。
5.拓宽人才购房奖补范围。对新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创业的正高职称人员、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和博士研究生、中级职称(技师)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毕业或入职5年内在潭首次购买商品房的按购房价的12%、10%、5%、3%、1.5%,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8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
6.实施“实训储备精准引才行动”。在每年度暑假期间,结合企业人才需求,面向下一年度毕业的在潭高校和湘潭籍在外地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经市人力资源中心推荐到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重点企业实习一个月,引导意向储备引才。按博士、硕士、本科学历,分别给予接收企业每人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实训补助,接收企业按不低于1:1配套后发给参与实训的大学生。
7.支持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引进人才。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和市级重点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新引进的团队核心成员,可以优先申请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直接确认为急需紧缺人才。
8.支持重点产业高技能人才引进。制造类企业新引进的高级技师、市级技能大师,均可直接确认为急需紧缺人才。
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主办单位: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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