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详情

关于印发《湘潭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1-11-02

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机关各单位、在潭企事业单位:

《湘潭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2日

湘潭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压实人才工作责任,推动人才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决定在全市开展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聚焦强化各级领导班子抓人才第一资源的责任意识,聚焦各项人才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考准考实、奖优罚劣,着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二、考核对象

将全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象分为两类:县市区(园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对县市区(园区)考核内容

1.加强人才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县市区(园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主要任务。定期研究部署人才工作,及时解决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设立专门人才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2.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确保各类人才队伍总量和质量实现稳步增长。实施不同形式、不同类别的人才培养工程。分类别建立本地人才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3.注重人才作用发挥。根据人才需求,积极搭建作用发挥平台,提供技术成果转化对接等服务。围绕“三高四新”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引导科技人才深入企业、基层一线开展服务。组建乡村振兴人才服务团,为乡村基层提供种养殖、农产品加工、规划设计、园林绿化等巡诊服务。

4.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完善领导直接联系服务人才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做好人才就医、子女就学等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深化日常联系及谈心谈话活动,防止人才非正常流失。

5.创新人才工作方式。优化人才工作载体,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人才工作品牌,提升人才工作宣传实效,努力做到在全市有氛围、全省有地位、全国有影响。

6.完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对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内容

1.加强人才工作领导。健全人才工作机制,配强人才工作力量,做到有工作机构、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制度、有督促考评。

2.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行业本单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完善人才发展规划,为本行业本单位大力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施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人才培育工程。建立人才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3.落实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完成好纳入年度人才工作要点、考核指标、专项资金预算的工作任务。

4.强化人才服务保障。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落实好人才奖补、就医、子女就学、购(租)房补贴等服务。加强与人才的交心谈心,防止人才非正常流失。

5.创新人才工作方式。优化人才工作载体,打造具有本行业本单位特色的人才工作品牌,提升人才工作宣传实效,努力做到在全市有氛围、全省有地位、全国有影响。

6.完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考核方式

考核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专项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有以下4个环节:

1.总结自查。各县市区(园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履行人才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核实印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走访座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抓人才工作情况进行核实。

3.量化评分。对被考核对象进行量化评分,单位得分=分值×计分系数,根据各地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分县市区(园区)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类进行考核定等,评出A、B、C、D四个等次,县市区(园区)类A、B、C等次至少有1个县市区或园区,D等次不作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类A、B、C、D等次按市直单位当年度年终绩效考核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实际比例确定。计分系数分别为1.00、0.95、0.90、0.80。

4.用好结果。将评分结果应用到年终组织工作整体绩效考核评分范围,作为各县市区、园区、市直相关单位组织工作考核评分的依据。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1.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市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目标体系,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运用到市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

3.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向各县市区(园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反馈。




主办单位: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ICP备案号:湘ICP备19012868号-1

文明城市人民建
文明城市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