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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2-01-04

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3日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廖迪文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突出强化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深化司法综合配套改革,强化队伍人才培养,持之以恒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主办单位: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ICP备案号:湘ICP备19012868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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