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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丨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印发

时间:2022-01-05

  厘清职责 齐抓共管


  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印发


  湘潭在线1月5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廖艳霞)日前,湘潭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明确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法院、检察院、军分区,和国省驻潭单位共47个市直相关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实现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全覆盖,全面构建内容完善、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责任清单》重点明确对市委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监督责任,市人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国、省驻潭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责任,以及湘潭军分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行明确,总体做到上下对应、权责一致、便于执行,既有利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又确保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突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工作格局。


  《责任清单》指出,如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过程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导致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根据《湖南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清单》的印发实施,将有效压实湘潭市各市直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落地,为深入打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凝聚强大合力,构建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主办单位: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ICP备案号:湘ICP备19012868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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