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3月3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付鼎臣 通讯员 谭招新)为全面推进“清廉湘潭”建设,湘潭市委决定大力实施清廉机关建设。市直机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市直机关实际情况,认真谋划、周密部署,于近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政治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四个建设”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实施方案》强调,以政治建设统领清廉机关建设。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引导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坚持和善于从政治上认识问题、推动工作,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筑牢秉公用权、为政清廉的思想根基。
《实施方案》提出,以制度建设保障清廉机关建设。建立“市直机关工委牵头抓总、责任单位协同配合、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主责主抓、各派驻纪检组和机关纪委落实推进”的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体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组(党委)议事规则、“末位表态”等制度,完善权力清单制度,推动权力规范运行。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公开模式,加大行政决策、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资金申报等党务、政务事前事后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在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上下功夫,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同时,以作风建设支撑清廉机关建设。严格落实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等制度,建好用好机关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动态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推动干部严格依法履责用权。从严从实加强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对全体党员实行常态化、全方位、精细化考核管理。强化机关纪委建设,选优配强机关纪委干部队伍,建立机关纪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机关纪委履职能力和执纪水平。坚定不移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意见,持续深化整治“四风”问题,带头落实“庸懒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举措。
以文化建设促进清廉机关建设。建立完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综合运用讲廉政党课、廉政专题学习、廉政谈话提醒等方式,不断进行党性锤炼、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健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落实市委《激励干部提振精神苦干实干十条措施》,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选树一批“崇尚实干、担当作为”优秀典型,激励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敢于争先、奋发作为。营造机关清廉文化氛围,打造清廉机关文化建设示范窗口、示范单位,选树一批“守廉洁底线·尚廉政新风”清廉典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涵养风清气正的机关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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