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3月10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付鼎臣 通讯员 王萍)“鼓励民营企业助推集体经济向纵深发展,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力举措,也是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正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谈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话题时如是说。
今年大会期间,王填代表准备了关于促进零售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多份建议,其中《关于“村企”合作壮大集体经济、助推农村共同富裕的建议》备受关注。
王填在建议中提到,近年来,伴随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我国农村经济呈现出经营主体多元化、产业发展多元化格局。其中,民营企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中介桥梁。积极探索创新集体经济的多种实践形式,应当基于本土乡村已有的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突出特色;让村集体经济组织行动起来,尽快高质量盘活农村闲置集体资源,多种方式发展集体经济,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
王填建议,应进一步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位,对集体资产的性质、权属、经营模式予以明确定义,合理界定集体经济组织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合作经营范围,并列入相关组织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让民营企业在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与竞争中有法可依。进一步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村企合作,组织动员广大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与村委会结对帮扶,找准适合发展的路径,合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探索对民营企业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股份和收益实施一定税费减免和税前加计扣除。同时,应拓宽村企合作经营范围。
“强化村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支撑也很重要。应对村企合作经济组织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一视同仁,实施同等扶持优惠政策。加强村企合作经济组织水电油气和物流保障。村企合作经济组织所需的农业生产和附属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王填说。
此外,王填还建议,鼓励金融机构将村企合作经济组织纳入“三农”信贷投放范围。不断深化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着力营造有利于村企合作发展的乡村文化,避免村企合作遭遇合同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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