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化谋划、标准化建设、智能化管护、常态化管理——
以“林长制”促“林长治”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武慧 通讯员 丁思一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2021年以来,湘潭市创新“四化”(系统化谋划、标准化建设、智能化管护、常态化管理)工作法,在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林业体制改革和林业执法协作机制,以“林长制”促“林长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4月7日,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年底湘潭市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共设立各级林长1725名,划分管护网格639个;将全市划分为16个责任区域,重点对全市9个自然保护地单独进行责任划分。目前,全市共设立各级林长1725名,其中市级林长17名,县级林长90名,乡级林长570名,村级林长1048名。市级林长已落实“一对一”包7个县(市)区、园区,并创新“一对一”包9个自然保护地的责任体系;县级林长加速推进城市两区挂牌成立林业局。
在系统化谋划上,统筹推进“林长治”。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林长制实施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形成了有效推动林长制实现的路径;市直部门、县(市)区、乡镇、村实现了横向和纵向的系统联动。规划上,以“一规划一办法一方案”(即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办法、林长制实施方案)为核心,推动“一增、三稳、四防”(即增加森林蓄积量、稳定森林覆盖率、稳定湿地保护率、稳定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防止林地侵占、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有害生物、防范违法行为)总体目标实现。坚持生态保护、生态提质、生态惠民系统集成,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对湘潭生态实现系统治理。
在标准化建设上,建设组织、责任、运行三个体系。组织上,形成了以市委书记任第一林长、各市级领导任林长、各市直单位为成员的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将组织体系延伸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级。林长有领地。全市划分为16个责任区域,每个责任区域明确一名市级林长,同时以村为单元,把“一长三员”(林长+监管员+执法人员+专职护林员)嵌入到护林网格之中,形成分区、分级、分块的责任网格,打通了林长制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林长令、林长会议、林长巡林、林长制协作、林长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制度和细则,则为林长制运行提供了保障。
在智能化管护上,创新推进 “林长治”。抓好“天地空”监测体系建设,探索“智慧治林”模式,推动林长制工作由“人防、物防”向“技防、智防”转变;发挥“瞭望塔”防火系统作用,建立森林火险预警、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一体化联动机制;打造“智慧眼”覆盖全域平台。建立覆盖全域的森林资源北斗巡护系统,全面提高林长制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实现了基础数据、资源监测、日常巡护全天候全覆盖。
联合执法、督办考核、宣传监督实行常态化机制。借力“一村一警”机制,将警长纳入护林网格单元中,构建“联合巡林、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治理”一体化执法监管模式;将林业行政执法赋权至乡镇,在“一长三员”基础上,增加宣传员和辅警,探索“一长四员一警”分区负责的村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月抽查、季通报、年讲评”督办机制,将督导督查贯穿于林长制实施的全过程。在责任区域公布林长及林长职责、责任单位、资源概况、监督电话等,强化舆论宣传;动员群众参与,建立生态志愿者制度,发展“民间林长”。
主办单位: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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